康农种业(83740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审议 - 《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董事会审议,待股东会审议[3] 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3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通知保荐机构或顾问[9] 募投项目处理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或投入未达计划50%需重新论证[11] - 募投项目年度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调整计划并披露[23] 闲置资金使用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2]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4] 账户管理 -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2个交易日内披露[13] 资金用途变更 - 取消或终止原募投项目等属改变用途,需董事会决议等并经股东会审议[15]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或地点变更,不视为改变用途,董事会决议即可[16] 三方监管协议 - 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2个交易日内披露内容[8]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低于200万元且低于净额5%,豁免董事会审议[17] - 节余超200万元或净额5%,董事会审议披露[17] - 节余高于500万元且高于净额10%,股东会审议[17] 资金检查与核查 - 审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22] - 保荐机构或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24] 审计与鉴证 - 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4] 资金置换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六个月内置换[19] 超募资金管理 - 暂时闲置超募资金现金管理或补流,额度等经董事会审议[18] 人员职责 - 董事和高管督促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确保安全[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