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设置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人,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至少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5] 审计部人员与职责 - 审计部设负责人1名,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8]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8] - 审计部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下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8] - 审计部审计工作报告等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5]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7]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17] -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审计部负责[19] 审计委员会督导工作 - 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0] 董事会职责 - 董事会应在收到审计委员会关于募集资金重大问题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8] - 董事会应根据审计部出具、审计委员会审议后的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19] - 公司董事会应在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激励与约束机制 - 公司应建立审计部激励与约束机制,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21] 违规处理 - 审计部门可对拒绝或拖延提供证明材料等五类行为的部门和个人,向董事会提处分、追究经济责任建议[21][22] - 内部审计人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等四类行为,董事会将给予处分、追究经济责任[23]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抵触时立即修订并报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25] - 本制度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6] -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行[27]
华鹏飞(300350)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