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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鹏飞(30035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6月)
华鹏飞华鹏飞(SZ:300350)2025-06-27 20:17

信息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4] 重大信息范围 - 拟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事项等属公司重大信息[8] 重大风险事项 - 发生重大亏损或遭受重大损失等为重大风险事项[9] 其他重大事项 - 变更公司名称、股票简称等属其他重大事项[11]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16] 责任人 - 高级管理人员等为信息报告义务第一责任人[16] - 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义务主要责任人[16] 报告义务履行 - 报告义务人应在特定时点后第一时间履行报告义务[18] - 重大事项发生时应第一时间通知董事会秘书[14] 信息报告制度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22] 信息审查与保密 - 对外披露重大信息需报董事会办公室审查[18] - 未确定是否披露的信息应严格保密[19] 违规处理 - 报告人未履行义务致违规,公司追究责任[23] 制度执行与修订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25] - 与后续法律冲突时按新规定执行并修订[26] 制度解释与生效 - 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27] - 制度于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