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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映科技(00053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华映科技华映科技(SZ:000536)2025-06-27 20:18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7]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6]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1]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1]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通知与登记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1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2] 会议规则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5]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9] 决议通过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1]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22]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6] 股东权利 - 单独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3] - 单独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3]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24]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27] 其他规定 - 公司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26]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