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迪(000609) -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规 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 一以上。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一名独立董事担任。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 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 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召集人职责。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