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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迪(000609) -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中迪投资中迪投资(SZ:000609)2025-06-27 20:32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离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北京中迪投 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任、被 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包括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退休 及其他导致董事实际离职的情形。 第四条 公司董事可在任期届满前辞职,辞职时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 告,详细说明辞职原因。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职生效,公司将在两个 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如涉及独立董事辞职,需说明是否对公司治理及独立 性构成重大影响。在新选举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五条 董事提出辞职后,公司应在 60 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 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