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工业(600528) -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计划需在上年年底前确定[4] - 九种情形下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6] - 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7]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5日发书面通知[8] - 变更定期会议需在原定召开日前三日发书面通知[10] 会议出席规定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且过半数外部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0] - 董事原则上应亲自出席,委托需书面并载明信息[11]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12] - 定期会议除不可抗力外须现场举行[12] - 临时会议非现场召开以多种方式算出席人数[13] 提案审议表决 - 审议通过提案需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担保有额外要求[17][18] - 为关联人担保需特定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董事回避时按规则表决,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18] - 部分董事认为提案问题可要求暂缓表决[19] 经费与档案管理 - 董事会秘书编制经费预算,经批准列入公司年度经费[23] - 经费用途包括董事薪酬等[24] - 经费支出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秘书审批[24] - 会议档案由秘书永久保存[21] 其他规定 - 董事长每季度通报决议执行情况[21]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原规则废止[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