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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工业(600528) -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修订)
中铁工业中铁工业(SH:600528)2025-06-27 22:02

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产生[5] -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需会计或财务管理经验[5]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需两名以上委员提议或主任委员认为必要时召开,提前五天通知[14,22,23,2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14,22,24,12] 事项审批 - 披露财务报告等事项需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2] 材料保存 - 会议材料保存期限至少10年[17] 关注事项 -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近3年因执业质量被多次行政处罚或多个审计项目正被立案调查需关注[22] 信息披露 - 披露委员会人员构成等情况[26] - 年报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年度履职情况[27] - 每年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7] - 履职发现重大问题触及披露标准及时披露及整改情况[27] - 向董事会提审议意见未被采纳披露并说明理由[27] - 按规定披露就重大事项出具的专项意见[27] 细则施行 -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原细则废止[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