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12月12日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5] - 2016年8月18日经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500万股[5] - 2016年9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1076.0277万元[5] - 公司营业期限为2003年06月19日至长期[6] 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普通股总数为11000万股[13] - 蔡再华认购股份数为7256.7万股,持股比例65.97%[13] - 湖北九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认购股份370.7万股,持股比例3.37%[14] - 公司股份总数为710760277股,均为普通股[15] 财务资助与收购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5] - 董事会作出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 公司收购股份情形包括减少注册资本、与其他公司合并等[18] - 公司收购股份需满足特定条件,如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等[19]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56]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5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7]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68]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69] - 董事会成员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1人,职工董事1人[7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9] - 满足分红条件时,每年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5%[92] - 未来十二个月内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20%;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最低30%[92][93]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99] - 公司合并应在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05]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09]
振华股份(603067) - 振华股份公司章程(2025年6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