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科技(603382)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海阳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阳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主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本 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607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4,531.290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109.84万元,扣 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067.22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中汇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6月9日出具的"中汇会验【202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