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原则 -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须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以规避风险为目的,不得超实际需要交易[4] 交易要求 - 与有资质金融机构交易,合约外币金额不超外汇收支预测金额,交割期与收支款项时间匹配[5] - 用自有或自筹资金,按审批额度控制资金规模,以自身名义设交易账户[5] 审议标准 - 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人民币,需股东会审议[7] -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人民币,需股东会审议[7] - 从事不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需股东会审议[7] 部门职责 - 财务部门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操作、方案制订等工作[9] - 审计部负责监督,证券投资部负责信息披露[9] 业务流程 - 财务部门结合销售收入预测等制订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方案并提交审批[10] - 审计部每季度审查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11] 特殊情况处理 - 汇率巨大波动时,财务中心分析对策并上报董事长,必要时向董事会汇报[14] 信息披露 - 按规定及时披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信息,出现重大风险达披露标准时也应及时披露[15] - 开展相关交易时,需披露交易目的等信息并充分提示风险[15] - 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衍生品交易,要明确合约类别等内容并说明套期保值效果[15] - 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价值变动加总,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母净利润10%且绝对金额超一千万元时应及时披露[15] - 出现规定亏损情形时,需重新评估套期关系有效性并披露相关变动原因及情况[16][17] 档案管理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档案由财务中心保管,保管期限至少10年[17] 制度说明 - 本制度“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19]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抵触时依相关规定执行[19]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19] - 制度文档日期为2025年6月[20]
日盈电子(603286)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