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燃能源(002911) -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关于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致: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经办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 在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大道中 18 号 16 楼会议室召开的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中国(为本法律意见之目的,"中国"不 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下简称"法律、法规")以及《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 本所经办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的事实并基于本所经办律师对有 关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本所经办律师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