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坚科技(002779) - 中坚科技:关联交易制度(2025年)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4]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0.5%由董事会审议披露[7] - 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5%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7] -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均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7] 日常关联交易 - 首次发生按协议金额履行程序披露,无金额提交股东会[12] - 协议主要条款变化或续签按新金额履行程序披露[12] - 可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以超出部分履行程序披露[12] - 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披露[12]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决议通过[1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且不得代理表决[11] - 连续十二个月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规定[12] - 向关联人买资产溢价超100%未承诺需说明原因[15] - 购买或出售资产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需解决[15] - 非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范围由董事长批准[15] - 本制度自股东会通过生效,原制度废止[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