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期货(600927) -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下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T & C L A W F I R M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天册 律师事务 所 T & C L A W F I R M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5H1094 致: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俞晓瑜律师、郑忻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 出席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 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的合法性、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