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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诺(30025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6月)(新增)
金信诺金信诺(SZ:300252)2025-06-30 19:01

人员变动 - 董事辞任公司收到书面报告日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4] -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股东会决议通过日自动离职[5] - 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日生效[5] 离职规定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依劳动合同规定[5] - 董事及高管离职需与指定人员交接工作[8] - 审计委员会可对涉及重大事项的离职人员启动离任审计[9] 股份转让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持有总数的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0] 异议处理 - 离职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2]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