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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诺(300252)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6月)(修订)
金信诺金信诺(SZ:300252)2025-06-30 19:01

制度制定 - 公司于2025年6月制定内部审计制度[1]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分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36] - 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38][39] 人员构成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6] 审计范围 - 公司内部审计范围包括财务、内控和专项审计[10] - 财务审计包括资产、费用成本、投资效益、经济效益审计等[11] - 内控审计涵盖公司内部经营管理环节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11] - 专项审计包括基建、技改预决算审计、科研项目审计、离任审计等[12] 工作汇报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4] - 内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8] - 内审部负责人应在每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编制上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并向董事会述职[31] 监督管理 - 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和实施,审阅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12]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实施情况[21] - 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18] -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20] 重点检查 - 内审部重点检查对外投资等事项相关内控有效性[28]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审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4] - 内审部审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26] 申诉处理 - 被审计部门和个人对审计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书面申诉,审计委员会15日内处理或提请董事会审议[28] 档案管理 - 内审部应在每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将审计档案送交公司档案室归档[29] - 审计工作底稿保管期限为5年,季度财务审计报告保管期限5年,其他审计工作报告保管期限为10年[29] 报告披露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报告[20] - 如指出内控重大缺陷,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