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审议 - 5种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的交易应经股东会审议[5] - 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购买、出售资产交易,应审计或评估并提交股东会审议[6] - 8种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担保事项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7]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经股东会审议[10] - 3种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70%等财务资助事项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15] - 6种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6]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19]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不同意或未反馈,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2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2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21]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4] - 召集人应在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24]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24]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27] - 出现股东会延期或取消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7] -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确需变更,召集人应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9]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9][30] - 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人姓名或名称、持有公司股份的类别和数量等内容[31]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按规定由副董事长或推举的董事主持,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33] - 会议记录应与相关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4] 表决与决议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46]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46]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42] - 关联交易事项决议须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3]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37]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7]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也实行该制度[46] - 中小投资者对影响其利益的重大事项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37] - 股东会决议应公告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信息[51]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50]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50] 决议效力与处理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法,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50] - 股东会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50] - 法院判决或裁定后,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配合执行[51] - 涉及更正前期事项,应及时处理并披露信息[52] 其他 - 本规则“以上”“以内”含本数,“过”“以外”等不含本数[54]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5]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56]
金信诺(30025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