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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达股份(60062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申达股份申达股份(SH:600626)2025-06-30 19:16

制度相关 - 制度于2025年6月30日经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1] - 适用本制度的子公司需控股50%以上[3]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5]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5]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6]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信息披露与报送 - 应在内幕信息首次依法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提交相关档案和备忘录[11] - 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信息[8] 档案与备忘录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4] - 进行重大事项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4] 违规处理与自查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应在两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处理结果[1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违规泄露信息,保留追究责任权利[19] - 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进行自查[19] 信息管理与保密 - 董事会办公室接收内幕信息材料后需审查并按规定报告[12] - 相关主体应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13] - 内幕信息产生部门应控制知情人范围并采取保密措施[16] - 聘请中介机构需签署保密协议约定保密义务[16] - 内幕信息传递需发送告知函并要求登记签署[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