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达股份(60062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成员组成,两名独立董事[4]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6]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7] - 会议至少三分之二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会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7] 审计委员会决议与委托 - 决议须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7] - 委员可委托其他委员,独立董事委托其他独立董事[20] 审计委员会督导与报告 - 督导内审部门至少半年检查一次[11]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出具内控评价报告[11] 细则相关 - 释义与《公司章程》相同[22] - 与法律不一致以法律和变更后章程为准[22]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办公室修订解释[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