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达股份(600626)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董事离职制度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于2025年6月30日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 - 董事辞任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日生效,特定情形履职至新董事就任[4] - 股东会解除董事职务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 离职相关义务 -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自换届股东会决议通过日自动离职[6] - 董事辞任或任期届满后三年内,忠实义务仍有效[7] - 擅自离职或违规致损,需对公司损失承担赔偿责任[8]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0] - 任期届满前离职董事,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 [10] - 董事所持股份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