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达股份(60062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细则 - 工作细则于2025年6月30日经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1] - 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三名独立董事[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主持工作[4] 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 - 负责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7] 工作程序与会议 - 一般程序含研究需求、搜寻人选等步骤[9]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临时会提前五天通知[11]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过半通过[11] 议案与生效 - 通过议案书面报董事会[12] - 细则自通过日生效,由董事会办公室修订解释[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