钒钛股份(000629) -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财务资助与担保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单笔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三种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0] - 公司提供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特定情形还需提交股东会[8] 交易决策 - 公司除担保、财务资助外的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低于50%等七种情形需董事会审议[10][11] - 公司发生超过交易标准的交易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未达标准董事会可授权总经理决策[11] 关联交易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低于3000万元等三种关联交易情形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董事会审议[11][12]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可召集临时会议[13]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六种情形下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13][14] - 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5日通知,特殊情况不受限[14]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3日前发出,临时会议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15]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有关联关系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17] - 出席会议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时,提案事项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5] 资料保存 - 董事会会议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