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8]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下、与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下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交易,总经理办公会批准[18] - 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低于5%的关联交易,董事会批准[19] - 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后股东会批准[19] 表决规则 -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表决,扣除关联董事表决权后,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以上通过;为关联人担保,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 股东会对关联交易表决,扣除关联股东表决权后,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23] 其他规定 - 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价格相比交易标的账面值溢价超100%,交易对方应提供盈利担保等承诺[24] - 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6] - 连续12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32] - 拟进行未达审议标准关联交易使累计达审议标准,只需提交本次交易审议[33] - 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达预警水平且预计超前次批准额度时需报送关联交易议案[31]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金融服务协议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29][37] - 重大关联交易涉及资产评估应披露评估机构等信息并列示评估结果[42] - 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新增关联人,变更前已签协议交易可免审议程序[42] - 交易使被担保方成关联人,存续关联担保需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42] -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依相关法律法规执行[44] - 本规则“以上”“低于”“以下”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45] - 本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45]
钒钛股份(000629) -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订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