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瑞电子(300976)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6月)
资助限制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用超募资金补流后12个月内不得为非控股子公司对象资助[3] - 逾期款项收回前不得向同一对象追加资助[18] 审议规则 - 特定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6] - 董事会审议须经出席董事2/3以上通过,关联董事回避[6] - 对关联参股公司资助需非关联董事特定比例通过并提交股东会[7] 流程要求 - 申请单位需提交含原因等内容的报告及决策文件[10][11] - 财务部负责风险调查和手续办理,内审审核评估并监督合规[13][14] 披露与责任 - 披露资助事项应含概述等内容,异常情况及时披露[15][17] - 违规造成损失追究人员责任,严重犯罪移交司法[21] 制度说明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4][25] - 未尽事宜依相关法规和章程,与新规不一致以新规为准[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