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 提议与反馈 -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7] 召集要求 - 董事长、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9] 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3]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各股东[13]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4] 延期与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5]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主持规则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等不同情况的主持规则[21] 报告要求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作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述职报告[22] 表决相关 - 会议主持人应在表决前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3] 会议记录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应记载多项内容,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4][25] 授权委托 - 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相关内容,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签署有公证要求[19][20] 决议通过比例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7] 特殊事项决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等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7] 累积投票制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超30%等情况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0] 提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37] 回购决议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股东会回购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7] 违规处理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等违法违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38]
沃华医药(00210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