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卓航科(688237) -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2025年6月)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第四条 以上津贴标准为税前标准,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 个人所得税。独立董事津贴具体发放形式根据与独立董事签订的聘任协议为准。 第五条 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 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为了体现"责任、风险、利益相一致"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范性法律文件,特制定本津贴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二条 津贴原则:津贴水平综合考虑独立董事的工作任务、责任等。 第三条 津贴标准: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 43,000 元(含税)。 第六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 第七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或与中国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其他有关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冲突的,以法律、行政法规、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八条 如本规则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公司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