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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卓航科(688237) - 《公司章程》(2025年6月)
超卓航科超卓航科(SH:688237)2025-06-30 19: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40.0828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89603310元人民币[9] - 公司发起人李羿含折合认购股份数1847.47万股,占比36.95%[22] - 公司发起人李光平折合认购股份数1434.70万股,占比28.69%[22] - 公司发起人王春晓折合认购股份数923.73万股,占比18.47%[2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89603310股,均为普通股[2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4]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 - 公司因特殊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32]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3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2]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6] - 公司有合理根据可拒绝股东查阅请求,并应在15日内书面答复说明理由[37]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人员提起诉讼[39]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请求后拒绝或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4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收益归公司所有[31]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书面报告[42]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6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1]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66][6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两日内发补充通知[72] - 召集人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股东[7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90]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0]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94]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95]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候选人(不含职工代表董事)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提名[98]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05]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105]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104] - 董事辞任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报告之日辞任生效,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105] 利润分配与财务相关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63]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3] - 资产负债率高于70%等四种情形下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66] - 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下降50%以上或为负数时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66] - 符合条件时,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67]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73]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期满可续聘[180]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81]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89] - 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94]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10日内公示[194] - 董事应在解散事由出现15日内成立清算组[194] - 清算组应自成立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197] - 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申报债权[197] - 公司财产按顺序清偿后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198] -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报告申请注销登记[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