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5]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近36个月内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10][11] - 过往任职被解除职务未满12个月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11]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满六年起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7]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可连选连任[17] 履职与监督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5] - 任期届满前可依法解除职务,需披露理由[15] - 因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16][17]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公司及时披露[19] - 对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公司披露异议意见[21] - 发现违规可要求说明,未说明可向监管报告[21] - 特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5]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2] - 工作记录等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4] 会议相关 - 专门会议召开前3日通知,全体一致同意可豁免[28] - 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8] - 审议事项过半数同意方可通过[29] - 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0]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提前三日提供资料[32] 费用与津贴 - 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42] - 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年报披露[43] 其他规定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36] - 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36] - 与规定不一致以法律法规为准[36] - 引用规定变化,修订前依有效规定执行[36]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36]
高新兴(300098) -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6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