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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欣药业(002793) - 公司章程(2025年6月)
罗欣药业罗欣药业(SZ:002793)2025-06-30 20:16

股份发行与结构 - 2016年3月16日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4月15日在深交所上市[5] - 2019年12月31日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发行1,075,471,621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6][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87,588,486元,已发行股份数为1,087,588,486股,均为普通股[10][29] - 公司成立时普通股总数为7,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15] 股东相关 - 发起人温岭市大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8方出资及占注册资本比例明确[16][17][18][19][20][25][26][2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43] - 持有公司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公司[50]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5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条件下请求或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55][58][59]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63]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6]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可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1%以上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84][86]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9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全部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10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10]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110]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12] 管理层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设副总经理3名[117]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等职[120]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2人为职工代表监事[132]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34]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报[13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6] - 公司年末净资产负债率超70%等情况不优先现金分红[144] - 公司连续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46] 其他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9]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38] - 董事连续2次未能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可建议股东大会撤换[100] - 公司与持股90%以上的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经股东大会决议,但应通知其他股东[167]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