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国科(300722) - 投诉举报及投诉举报人保护制度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诉举报及投诉举报人保护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投诉 举报的管理和对投诉举报人的保护,规范投诉举报管理工作,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保障公司员工或第三方正常行使投诉、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的权利,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投诉举报范围及管理职责归属 第二条 投诉举报范围: 1、违反《公司章程》、内部控制制度、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等行为; 2、牟取不正当利益,收受或进行商业贿赂等行为; 3、将正常情况下可以使公司合法获利的交易事项转移给他人; 8、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管人员以权谋私; 9、其他危害公司正常运营和社会声誉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审计部是投诉及举报人保护的管理部门,具体职责: 1、负责管理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接收实名或匿名投诉举报,并根据 需要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号码、电子邮箱、通讯地址等; 1 2、书面记录举报内容并及时向管理层或董事长报告; 4、故意隐瞒、错报交易事项,使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