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国科(300722) -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融资和 对外担保管理,有效控制公司融资风险和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和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江西新余国科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融资,是指公司向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进行间接融资 的行为,主要包括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技改和固定资产贷款、信用证融资、 票据融资和开具保函等形式。 公司直接融资行为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超过 50%的股 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 实际控制的公司或其他主体。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其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