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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国科(300722) - 董事会对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
新余国科新余国科(SZ:300722)2025-06-30 20:47

董事会授权 - 董事会对经理层授权旨在规范决策流程等,遵循审慎等原则[2][10] - 经理层在人事等“三重一大”事项一定范围或额度内有决定权,无权转授[12][20] - 证券事务部负责授权日常协调管理,公司办公室跟踪汇总执行情况[22] - 总经理每季度向董事会汇报授权执行情况,审计委员会报告监督检查和评价情况[22] - 授权有效期原则与经理层任期一致,期满未重新授权原授权继续有效[25] - 授权有效期限内董事会可因六种情况变更授权,授权可终止[26][27] - 经理层越权造成严重后果,董事会应变更直至撤销授权并问责[27] 决策审批 - 证券投资等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下且绝对金额不超5000万元,由经理层拟订、董事会批准[39] - 证券投资等金额占比达或超50%且绝对金额达或超5000万元,由经理层拟订、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批准[39] -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公司董事等事项需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批准[3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关联交易总额低于30万元等情况,总经理可批准[41] - 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等多种情况需审议批准[42][43] -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不超70%时,部分融资金额等需批准[40] - 公司签订生产经营重大合同,合同金额占比及绝对金额有要求[44] 子公司管理 - 子公司涉及对外股权投资等多种情况需审核或决定[47][48] - 子公司招标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招标项目需备案[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