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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国科(30072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新余国科新余国科(SZ:300722)2025-06-30 20:47

董事会秘书任职要求 - 应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取得交易所颁发的资格证书[5] - 存在六种情形之一不得被提名担任[7]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等事宜[2]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信息披露工作[9] - 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参加相关会议并记录[10] - 通知公司股东年度和临时股东会召开时间[15] - 审核、整理提案并提交董事长决定是否决策[16] - 决定信息或重大事项发布,事前请示董事长并签名确认[18] - 确认公司内部信息知情人发表内容[18] - 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准备监管部门问询函资料并审核[18]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23]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的[22] - 聘任时签订保密协议,离任后持续保密至信息披露[26] - 解聘需有充分理由,及时报告并公告[27] - 出现特定情形1个月内解聘[27] 董事会秘书空缺处理 - 空缺期间董事会指定人员代行职责,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27] - 董事长代行后六个月内完成聘任工作[27] 其他规定 - 违反规定按相关法律、法规或章程追究责任[29] - 工作细则与其他规定抵触按国家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31]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并负责解释[3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