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国科(30072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 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经股东会批准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 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 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薪酬"指公司向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以货币形式发放的酬金,包括年薪、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薪酬的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不 包括独立董事),总经理是指根据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聘任的总经理,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 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