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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医药(000963) - 公司章程
华东医药华东医药(SZ:000963)2025-06-30 21: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9年12月27日获批发行5000万人民币普通股,2000年1月27日在深交所上市[4] - 公司注册资本为1,754,021,048元[5] - 公司设立时发行800万股,每股10元,1993年3月31日前出资[12] - 公司已发行1,754,021,048股人民币普通股,无其他类别股份[1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符合情形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可实施[18] - 公司收购股份后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18]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管违规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20]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会、董事会会议违规,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决议[2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就董事等给公司造成损失请求相关方起诉[28] - 全资子公司相关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或权益被侵犯,符合条件股东可按规定起诉[30]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7]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或章程所定人数2/3、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7]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4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76]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6]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和主持[117] 利润分配与财务 - 公司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5] - 公司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8]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11] 其他规定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需董事会决议,无需股东会决议[122]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22][123]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等报纸及巨潮资讯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