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华东医药(00096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华东医药华东医药(SZ:000963)2025-06-30 21:02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三名,其中独立董事二名[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等多项工作[7]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实施情况[9] 决策流程 - 披露财务等信息、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等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8] - 董事会收到募集资金管理问题报告后,需二日内报告并公告[11] 会议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前3天通知[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视频、电话召开[14] 表决规则 - 有利害关系委员回避表决,可由董事会决定是否重表决[15] - 会议在不计有利害关系委员法定人数下审议决议[15]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书面投票表决[15] 其他规定 - 会议应有记录,保存至少十年[16] - 公司应在年报披露履职情况,未采纳意见需说明理由[16] - 议事规则自股东会通过施行,原规则废止,解释权归董事会[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