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变更 - 变更前公司注册资本为138,556,236元,注销4,263,100股股份后,变更后为134,293,136元[3][4][5] 公司章程修订 - 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监事会相关内容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或删除[7] - 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13,429.3136万元,已发行股份数为13,429.3136万股[7][8]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除员工持股计划外,不得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8][9] - 董事会三年内可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9]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特定情形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10]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按股份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同一类别股东权利义务相同[11]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公司[14] - 股东持有或共同持有公司股份达已发行股份5%时,3日内编制报告并公告[14]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和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18]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意见,同意召开需在作出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通知[18][19] 表决相关规定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5] 人员任职规定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现任董事会或单独/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提名[27] - 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现任董事会、现任监事会或单独/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提名[27] 交易审批规定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批准,30%以上提交股东大会(股东会)审议[35][3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批准,50%以上且超5000万元提交审议[35][36] 利润分配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8] - 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80%时可不予利润分配[49][50] 制度修订与生效 - 修订19项公司治理制度,制定《市值管理制度》,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59][60]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等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60]
联诚精密(002921)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