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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诚精密(002921) - 公司章程(2025年6月)
联诚精密联诚精密(SZ:002921)2025-06-30 21: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12月8日核准首次公开发行2000万股,12月27日在深交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13429.3136万元[7] - 公司成立时向各发起人发行6000万股[16] 股权结构 - 郭元强持股1944.00万股,持股比例32.40%[17] - 翠丽控股有限公司持股720.00万股,持股比例12.00%[17] - 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661.20万股,持股比例11.02%[17] - 鲁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18.80万股,持股比例6.98%[1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3429.3136万股,全部为普通股,每股1元[18] 股份相关规定 - 董事会有权在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21]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2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9] - 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29] - 股东持股达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应3日内报告公告,此后增减5%也需报告公告[41] - 股东持股达5%后,比例每增减1%,应次日通知公司并公告[41] - 违规买入超比例股份,36个月内超比例部分不得行使表决权[42]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3]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0]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52]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52] - 公司一年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53]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53]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5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0]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82]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95]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98]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99]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111]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10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等多项职权,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12][113] - 董事会应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向股东会作出说明[11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22]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23]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41]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42] 高级管理人员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148][152]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多项职权[153]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0] - 公司存在最近一年审计报告非无保留意见等三种情形可不进行利润分配,资产负债率高于80%为其中之一[164]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且全体董事半数以上表决同意,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65] - 公司具体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表决,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审议通过[166] 其他 -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28]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96] - 清算组应在成立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债权人30日内(未接到通知45日内)申报债权[198][199] - 公司财产清偿相关费用和债务后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