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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诚精密(002921)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联诚精密联诚精密(SZ:002921)2025-06-30 21:31

审计委员会 - 由3名委员组成,2名独立董事,1名会计专业人士[5]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可连选连任[9]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达三分之二前暂停行使职权[6] - 相关事项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 每会计年度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分别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和公司公布半年度报告的2个月内召开[14] - 定期会议提前5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快捷通知2日内无书面异议视为收到[14][17]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含)出席方可举行会议,所作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19][22] - 会议记录和决议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6][27] - 可对财务活动和收支状况内部审计,有权查阅资料、提问[31][35] - 委员对未公开信息保密[32] 战略委员会 - 由三名董事组成,董事长自动当选,主任由董事长担任[36][38]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可连选连任[39] - 对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等研究提建议[41] - 每会计年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45] - 董事等可要求召开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提前五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发通知[45] - 三人以上(含)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所作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49][50] - 会议记录和决议保存期不少于十年[5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由三名董事组成,2名独立董事,主任由独立董事担任[62]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可连选连任[63]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达三分之二前暂停行使职权[63]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方案等,经批准后执行[65][66]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68] - 定期会议提前五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发通知[69][2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含)出席方可举行会议,决议全体委员(含未出席)过半数通过才有效[71][72] - 会议记录和决议保存期不少于十年[76][77] - 董事等可要求召开临时会议,委员委托表决需授权,有利害关系委员应回避[68][72][79] 提名委员会 - 由三名委员组成,2名独立董事,主任由全体委员二分之一以上选举产生[89]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91]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达三分之二前暂停行使职权[91] - 每会计年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97] - 董事等可要求召开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提前五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发通知,快捷通知2日内无书面异议视为收到[97][9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101][102] - 会议记录和决议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06] - 委员有权评估工作、查阅资料,有利害关系委员应回避[11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