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雪(83826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6月27日公司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 离职规定 - 任职不符资格公司解除职务[7] - 董事辞任、高管辞职生效时间规定[8] - 特定情形原人员继续履职及补选时间[8][9] - 任期届满未连任及股东会解任董事生效时间[9] 交接要求 - 离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移交并签确认书[10] 股份转让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2] 追责机制 - 发现问题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15] - 离职人员可申请复核[15] 生效时间 - 制度2025年6月27日起生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