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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源通(920060) -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万源通万源通(BJ:920060)2025-06-30 21:47

会议审议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昆山万源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5]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9]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10][11]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4] 会议通知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4]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会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6]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4]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1]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交易日,且晚于公告披露时间,确定后不得变更[16] 决议相关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7][28]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30] - 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或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选举2名及以上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3]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应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34]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需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内容[46]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事项,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1] 决议执行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负责组织贯彻,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实施[43] - 决议事项执行结果由董事会向股东会报告[44] 其他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4] - 股东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34]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7]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38]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