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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源通(92006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万源通万源通(BJ:920060)2025-06-30 21:47

募集资金制度审议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昆山万源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2] 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 若存在2次以上融资,应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8]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3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9]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等,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10]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应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和预计收益[12]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应重新论证项目[12]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预计金额差异超30%,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23] 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3] -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14]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内容[14] 流动资金补充 -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需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14] - 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12个月[15] 节余募集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2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董事会审议程序[18] - 节余募集资金超200万元或高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8] - 节余募集资金高于500万元且高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8] 核查与审计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23]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现场核查一次[24] - 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年度审计时,需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4]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一次[24] 资金置换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