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雪(83826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制度修订 - 2025年6月27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3] 会议规则 - 独立董事至少每年开一次专门会议,半数以上提议可开不定期会议[6] - 定期会议提前三日通知,不定期提前两日,紧急或全同意不受限[6] - 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可书面委托[6] 会议组织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主持,不履职时两人以上可自行召集[7] 职权行使 - 关联交易等经专门会议讨论且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7] - 独立聘请中介等职权经专门会议审议,部分需过半数同意[8] 表决与记录 - 表决一人一票,方式有举手表决、投票表决、通讯表决[9] - 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9] 生效时间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