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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源通(920060)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万源通万源通(BJ:920060)2025-06-30 22:02

资金占用防范制度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 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及清欠工作第一责任人[12] 资金占用界定 - 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非经营性如垫付费用、拆借资金等[8] 关联交易及清偿规定 - 关联交易、以资抵债方案需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14] - 以资抵债方案须经股东会批准,关联方股东回避投票[15] 清欠要求 - 发生占用应制定清欠方案并报告公告,原则以现金清偿[13] - 审计需出具专项说明并公告[14] 制度生效 -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