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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源通(920060)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万源通万源通(BJ:920060)2025-06-30 22:02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审议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关联方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8]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9] 关联交易审议规则 - 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6]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交易应经董事会审议[18]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应经董事会审议[18] - 与关联方成交金额(除担保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交易需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9] 关联担保规定 -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需合理且经审议披露[20] - 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对方反担保[20] - 股东会审议关联担保议案时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20] 日常关联交易披露 - 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并分类披露[21] - 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2] 特定交易规定 - 特定交易按12个月累计计算适用规定[23] - 与关联方特定交易可免于审议和披露[24] 办法生效及适用 - 办法与章程不一致以章程规定为准[28] - 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