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通(920060) - 累积投票制度
累积投票制度审议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累积投票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投票权征集与董事候选人提名 - 公司董事会等可征集投票权[5] - 公司董事会等可书面提董事候选人[7] 投票计算与当选规则 -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表决时,股东表决权等于持股数乘以应选举董事人数[10] -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选票数分别按拟选人数与持股数乘积计算[11] - 监票人需核对投票情况,判断董事候选人获投票权数是否超出席股东会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2[12] - 等额选举时,董事候选人获投票权数超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2当选[22] - 差额选举时,董事候选人获投票权数超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2且人数符合要求当选[23] 特殊情况处理 - 等额或差额选举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且不足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人数2/3,对未当选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1][22] - 经第二轮选举仍未达到要求,在本次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会对缺额董事进行选举[1] - 获得超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1/2投票权的董事候选人多于应选董事人数时,按得票数排序,票数多者当选[1] - 2名或以上候选人票数相同且全部当选将超应选董事人数,对该等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1] - 第二轮选举仍不能决定当选者,在下次股东会另行选举[1] 制度说明 - 本制度所称“以上”“内”含本数,“不足”等不含本数[26] - 本制度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公司章程规定为准[27]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