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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银江(30002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6月)
银江技术银江技术(SZ:300020)2025-06-30 22:17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年6月修订)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1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在 董事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 有良好的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并取得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规 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因特殊情况需由其他人员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的,应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第四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第一百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