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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传动(833454)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同心传动同心传动(BJ:833454)2025-06-30 22:17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制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 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董事等多类人员及特定股东[7] - 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11] - 营业用主要资产重大变更超30%需报告[14] - 董事等人员无法履职超3个月需报告[15]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应及时报告[17] - 5%以上股份股东股份质押等情形应及时报告[17] 报告要求与流程 - 三种情况应第一时间报告或预告[18] - 按规定报告重大事项进展[18] - 知悉重大事项应先面谈或电话报告,24小时内交书面文件[11]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17] - 总经理等应敦促做好上报工作[18] - 董事会秘书按需对报告人员培训[24] 责任与实施 - 未及时上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4] - 制度规定报告人通知方式多样[2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