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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传动(833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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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传动2025年上半年度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62.03%
上海证券报· 2025-08-11 22:12
财务表现 - 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8166.35万元,同比增长37.94% [1] - 归母净利润1423.85万元,同比增长62.03% [1] - 扣非净利润1258.4万元,同比增长70.32% [1] - 海外业务实现营业收入719.49万元,同比增长70.96%,毛利率增加2.27个百分点 [2] 业务增长驱动因素 - 新能源轻卡市场容量增加带动轻型传动轴销量,轻型传动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64.85% [1] - 商用车出口强劲带动重型传动轴销量,重型传动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7.6% [1] - 中国汽车出口同比增长18%,带动传动轴国际市场需求 [2] - 产品达到国际同行业品质且成本更低,在国际市场有价格优势 [2] 技术研发与生产优势 - 研发费用投入382.77万元,同比增长28.81% [2] - 报告期内授权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5项 [2] - 采用新型液压锻造技术,材料利用率提高20%以上,能源消耗节约5%左右 [2] - 传动轴制造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2] 客户与市场 - 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产品供货至全国各大型汽车、客车、工程车辆等主机厂 [1] - 在俄罗斯主机配套市场、售后市场持续供货,外贸收入占比稳定 [2] - 产品二次开发周期短、可靠性强,在各大主机厂供货份额持续增长 [2] 未来规划 - 将深化汽车传动轴主营业务,加大研发投入,优化产品结构 [2]
同心传动(833454) -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11 17:15
会议信息 - 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8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3] - 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7人[4] - 发出会议通知时间为2025年7月29日[3] 报告审议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5] - 报告及摘要于8月11日在北交所披露[6]
同心传动(833454) - 公司章程
2025-07-16 21:17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在北交所上市,首次发行2875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10510万元,股本总额10510万股[10][21] - 发起人10人以净资产出资认购6635万股,持股比例100%[20] 股份管理 - 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累计不得超股本总额30%[25]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31]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诉讼[42]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45]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0]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6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11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127] 信息披露与报告 - 公司应依法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167]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出具并披露年报[17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75] - 符合条件时,公司每年至少现金分配利润一次[180] 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88][189] 公司变更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96] - 公司合并、分立等登记事项变更应办理相应登记[199]
同心传动(833454) - 证券事务代表任命公告
2025-07-16 21:16
人事变动 - 2025年7月15日公司聘任张萌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2] - 张萌此前就职于多家公司,2025年2月起就职于公司[6] 人员情况 - 张萌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股本0%,非失信惩戒对象[2] 影响说明 - 本次聘任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3]
同心传动(833454) -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07-16 21:15
股东会情况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7月15日召开[2] - 6名股东出席,持表决权股份70,272,000股,占比66.86%[3] - 7名董事、3名监事全部出席[3] 议案表决 - 多项议案同意股数70,272,000股,占比100%[4][5][6][7][8][9] - 中小股东对利润分配议案同意票数4,145,000股,占比100%[11] 人员变动 - 三名监事于7月15日离任议案审议通过[13]
同心传动(833454) - 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7-16 21:15
会议安排 - 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9] - 2025年6月30日公告本次股东会通知[9] - 现场会议于2025年7月15日15:0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15:00-2025年7月15日15:00[10] 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0,272,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6.86%[12] 议案表决 - 多个议案同意股数70,272,0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通过[16][18][20][22][24][31][34][36][38][40][43][45][46][48][51] - 《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中小股东同意4,14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29]
同心传动(833454) -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16 21:15
会议信息 - 会议于2025年7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3] - 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7人[4] - 发出会议通知时间为2025年7月8日[3] - 会议由董事长陈红凯主持[3] 人事聘任 - 拟聘张萌为证券事务代表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6] -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全票通过[6] - 该议案无关联交易,无需股东会审议[6]
同心传动(833454)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06-30 23:02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2]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6] 披露情形 - 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7] - 符合特定情形的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7] 后续要求 - 特定情形出现或原因消除应及时披露[9][11] - 需登记相关事项,涉商业秘密额外登记[9][11]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11] - 登记材料保存不少于十年[12]
同心传动(833454)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6-30 23:02
会议审议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待股东会审议[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规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5] - 独立董事等提议或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5]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各股东[15][16]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交易日,且晚于公告披露时间,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7]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应延期或取消,若有应提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说明[17]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2]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19] - 股东买入违规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5]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股东需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25]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9] 方案实施与决议处理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0]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32] 违规处理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证券交易所有权对其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34] - 股东会召集等不符要求,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有权责令限期改正[34] - 董事或董事会秘书不履行职责,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有权责令改正[36] - 情节严重时中国证监会可对相关人员实施证券市场禁入[36] 其他 - 公司制定或修改章程应依照规则列明股东会有关条款[38] - 议事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8] - 规则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法律、法规规定为准[39]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修订规则并报股东会批准[39]
同心传动(83345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6-30 23:0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设3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7] - 特定股东及亲属、有违法记录者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9][10]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11]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1]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2] - 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2]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任期届满前60日内完成补选,拟辞职者履职至新任产生[13]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6]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1]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别职权前三项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6] - 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8] 董事会相关规定 - 对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0] 独立董事报告与披露 - 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含履职情况的年度述职报告[22]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3]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保障知情权[27]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29]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29] 独立董事津贴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29] 独立董事监督与处罚 - 特定股东可质疑或罢免不称职独立董事[33] - 可取消和收回违规独立董事当年津贴并披露[33][36] 制度相关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 与国家法律法规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35]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