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传动(833454) - 董事、高管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制度审议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董事、高管持股变动管理制度》,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无需股东会审议[2] 买卖限制 - 买卖前提前2个交易日书面通知董秘[7] - 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等多种情形不得转让[7]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所持股份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8][9]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9] - 权益分派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数量[10] - 违反短线交易规定收益归公司[10]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等不得买卖[11] 信息申报 - 新任董高在决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14] 检查管理 - 董秘每季度检查董高买卖披露情况[14][15] 减持规定 - 董高股份变动(权益分派除外)及时告知公司,公司获悉当日报送信息[15] - 计划转让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5] - 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6] - 3个月内集中竞价减持超1%,提前30个交易日披露计划[16] - 重大事项同步披露减持进展及关联[17] - 减持完毕或期满及时报告披露结果[17] 特殊情况 - 董高因离婚分配股份及时披露[17] - 董高股份被强制执行2个交易日内披露[17] 制度实施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1]